行動自然人憑證抽萬元大獎
自然人憑證應用再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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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著指定步驟使用行動自然人憑證抽好禮

2024/06/24 — 2024/10/31

使用行動自然人憑證,驗證完成登入超過 5 次(含)以上者,即可獲得當梯次的抽獎資格

行動自然人憑證官網查詢常用服務

參加方式

已有自然人憑證

  1. 下載行動自然人憑證 APP
  2. 官網掃碼註冊綁定 / NFC 靠卡註冊綁定
  3. 驗證完成登入超過 5 次(含)以上,即可獲得抽獎資格

說明

未有自然人憑證

  1. 下載行動自然人憑證 APP
  2. 攜帶本人身分證,親赴申辦戶所申請「行動自然人憑證」
  3. 開啟行動自然人 APP 點選「掃碼註冊戶用碼QR Code」完成綁定
  4. 驗證完成登入超過 5 次(含)以上,即可獲得抽獎資格

說明

活動獎項
總價值超過 10 萬元好禮抽給你
iPhone 15 128G

iPhone 15 128G

2名

任天堂 Switch OLED

任天堂 Switch OLED

1名

AirPods Pro 2

AirPods Pro 2

1名

dyson HD15 Supersonic 吹風機

dyson HD15 Supersonic 吹風機

1名

第一梯次6/24-8/31

獎品名稱 名額
iPhone 15 128G 1位
任天堂 Switch OLED 1位
AirPods Pro 2 1位
新光三越禮券 1,000 元 4位
新光三越禮券 500 元 6位
7-11 禮券 200 元 10位
7-11 禮券 100 元 10位

第二梯次 9/01-10/31

獎品名稱 名額
iPhone 15 128G 1位
dyson HD15 Supersonic 吹風機 1位
MUJI 四輪硬殼止滑拉桿箱 36L 1位
新光三越禮券 1,000 元 4位
新光三越禮券 500 元 6位
7-11 禮券 200 元 10位
7-11 禮券 100 元 10位

活動結束中獎名單公告後,如中獎金額如超過新台幣$1,000元以上者,得獎人應同時填寫並回寄「領獎申請書」,主辦方將依據所填資料,填發扣繳憑單,並以掛號郵寄中獎獎項。

活動期間

第一梯次

6/24(一) - 8/31(六),於 9/4(三) 進行抽獎,9/9(一) 公告於行動自然人憑證官網

第二梯次

9/1(日) - 10/31(四),於 11/6(三) 進行抽獎,11/11(一) 公告於行動自然人憑證官網

  • 於各梯次活動時間內使用行動自然人憑證,並驗證完成登入超過 5 次(含)以上,即可參加。
  • 抽獎資格認定標準:依內政部行動自然人憑證資料庫正式使用紀錄為準(免登錄),同一用戶每梯次至多僅獲得乙次抽獎序號,兩個梯次皆可參加。
注意事項
  1. 抽獎及公告日期
    得獎名單將於行憑官網公布
    得獎名單將公告於行動自然人憑證官網最新消息 https://fido.moi.gov.tw/pt/main/news
    第一梯次得獎者: 2024/9/9(一) 公告
    第二梯次得獎者: 2024/11/11(一) 公告
  2. 兌獎方式
    於行憑網頁公布得獎名單後,活動小組會以電子郵件寄發「領獎申請書」
    第一梯次:2024/9/9(一) 公告,得獎者最遲須於 2024/9/18(三) 前回函
    第二梯次:2024/11/11(一) 公告,得獎者最遲須於 2024/11/20(三) 前回函
    若有所需檢附之相關文件,掛號郵寄寄回 (以郵戳日期為憑)【地址+收件人名稱】,續可辦理兌獎作業。逾期者或文件不齊全或不正確者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得獎名額將不進行遞補。
  3. 參加本活動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
  4. 登入驗證 5 次不包含自然人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官網登錄與查詢
  5. 中獎者若未滿20歲,須獲得法定監護人同意及代為領取。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凡中獎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者,獎項將須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稅額以獎品市價計算)。中獎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須繳納10%稅金(稅額以獎品市價計算),主辦單位依法代收中獎稅金,若中獎人未能如期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6. 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與贈品之權利。
  7.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與活動單位之事由,而使系統誤送活動訊息或中獎通知,或使參加人所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與活動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中獎人所填之基本資料,主辦單位將依法予以保護,主辦單位得定期或不定期提供活動資訊供參與本活動者參考。
  8. 若中獎人不符合、不同意或違反本活動規定者,主辦單位保有取消中獎資格及參與本活動的權利,並對任何破壞本活動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9. 中獎獎品不得折換現金。如遇產品缺貨或不可抗力之事由導致獎品內容變更,主辦單位有權變更贈品,改由等值(等同商品於官方網站公佈之金額)商品取代之,得獎者不得要求折現或轉換其他商品,且主辦與活動單位不負贈品之維護或保固責任。
  10. 獎品寄送地區僅限為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個資法相關聲明

主辦單位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向參與本活動消費者告知下列事項,參與本活動前請務必詳閱以下說明:

  • 蒐集個人資料:中華民國內政部。
  • 蒐集之目的:作為參與「使用行動自然人憑證 萬元好禮送給你」抽獎活動(以下稱:本活動)及後續相關程序之聯繫使用。
  •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 期間:自本抽獎活動結束且獎項寄送等後續相關程式執行完畢。
  • 寄送地區:台、澎、金馬地區。
  • 對象: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辦理該活動之特定目的(含通知、公佈及獎項寄送等)必要範圍內,依通常作業所必要之方式利用此個人資料。本活動網站公開之資料,公眾將可透過網際網路瀏覽參與活動所公開之資料或中獎資訊。
  • 方式:書面、電子文件、電話、傳真、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本活動參與者瞭解,就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1.得向本公司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2.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本活動參與者應為適當之釋明。
    3.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職務或保存證據所必須者,得不依本活動參與者請求為之。
  •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本活動參與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公司其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則無法參與本活動;且經檢舉或本公司發現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與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致本公司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本公司有權暫時停止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 凡參與本活動,即視同承認及接受活動主辦單位以上告知事項,並已清楚瞭解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
  • 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於上述告知事項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所提供之資料。